导入数据...
 
关于开展2015年度 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9日
  查看:1046
  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继续推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选题应当反映当前研究生教育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集中关注研究生教育的热点和前沿问题,破解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难点问题,对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有利于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和创新人才培养。

2、全校在岗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授课教师、专职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或参与项目的研究。

3、同一申报负责人只能牵头申请一项教育改革项目。且申报负责人已有同类项目尚未结项的,必须结项后才能申请新项目。

二、项目申报范围

2015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分为定向和自选两类,采取分类申报立项的办法。申报定向项目的,应当在下列范围中结合本专业实际,确定具体的申报题目。同等条件下定向项目优先立项。

本年度校设定向申报立项的范围包括:

A.研究生实践课程建设和实践培养模式研究; 

B.艺术硕士领域平台课研究;

C.研究生课程教学训练和课程综合考核制度研究;

D.研究生教学质量控制与标准化管理研究;

E.研究生课程学习支持体系和综合资源体系研究;

自选项目由申报人根据个人研究领域和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自定申报课题。

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和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不得就相似题目重复申请立项。

三、申报立项办法

1、申报办法

申报人应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1)送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由所在单位汇总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一式三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并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申请书的电子文本,邮箱地址:huangyan@sicnu.edu.cn,联系人:黄燕。

2、立项办法

每个培养单位在学院遴选的基础上可向研究生院限报送2项(有博士点的培养单位可报送3项)2015年10月30日前,由研究生院报送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不超过20项(其中重点研究项目不超过5项)2015年度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经公示后正式发文立项。

三、经费资助办法

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资助金额为:重点项目1万元/项,一般项目0.5万元/项。正式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所在培养单位应按1:1配套经费。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关于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的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项目管理

2015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立项和项目研究的管理与检查工作,本次立项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3年,2018年11月前所有立项项目均应结题验收。项目结题时,应提交下列各项材料:

1、项目结题验收表和评审表;

2、项目研究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3、项目研究成果汇编(含项目实施方案、研究计划、中期检查报告、各类研究报告、正式发表的论文和社会评价);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申请书

 (附件可在学校办公自动化、学校首页或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

 

 

二○一五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研究生 教育改革 申报 通知


  
抄  送校领导


研究生院印发            2015年9月10日


附件:2015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申请书.doc  (72.50k)[下载]

(微信扫描分享)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