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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刘宇超同学荣获“四川省优秀志愿者”称号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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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主办,省志愿服务基金会承办的“四川志愿·携手圆梦”2016年度四川省志愿服务评选活动中,我校刘宇超同学荣获“四川省优秀志愿者”称号。全省教育系统仅有两人获此殊荣。


        刘宇超同学长期坚持组织参与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时刻牢记自己作为一名大学生青年志愿者的光荣使命,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服务宗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重德、博学、务实、尚美”的川师校训。在他的坚持和努力下组建了全省率先提出“党建+”理念(党建促扶贫、党建带团建、党建提动力),和全省首支响应“共青团助力扶贫攻坚行动”的服务队。发展青年志愿者65名,服务队荣获“远洋‘探海者’第八届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奖优秀团队”、“成都市2016年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务实杯’”。

       2014年6月,刘宇超同学组建“共青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近三年,服务队开办的“快乐学校”已免费为1232名幼、小、初、高学生补习课程以及开展艺术启蒙教育,共有行政班23个,总课时3261个;已累计服务群众8000余人;服务队还深入农村、社区,走进贫困学生家庭,总计行程17418公里;走访看望留守学生(儿童)62户,73人;完成家访记录62份。

    在服务期间,服务队以为民服务的宗旨、吃苦耐劳的精神、向上向善的品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被称赞为“习近平的好学生”、“东方大国的娇子”、“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大学生女红军”、“最美大学生女教师”、“老区人民的好儿女”。

       此次被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授予“四川省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是对刘宇超同学以及校团委志愿服务工作的最好肯定。

       多年来,我校志愿服务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得到了全面的提升和发展。学校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为出发点,将志愿服务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着力打造了一大批志愿服务活动品牌项目,涌现出一大批事迹感人、影响广泛的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广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极大地彰显了我校的人文关怀精神和社会价值,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刘宇超简介:中共党员,省学联九大代表,学校第六次团代会代表,2015、2016年全省高校学生党员骨干培训班学员,曾任音乐学院分团委副书记,现任音乐学院分团校常务副校长,“共青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党支部书记、队长。曾受到陈至立、张梅颖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获得荣誉: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全省高校学生党员骨干培训班优秀学员,四川师范大学2014年大学生年度人物、2016年度自强之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青年志愿行动先进个人、实践之星,自强之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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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