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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九、十部乐施用情况新考及其史学方法论意义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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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6日上午10:00,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音乐学院中国古代音乐史博士后余作胜老师为同学们开展了一场关于《唐代九、十部乐施用情况新考及其史学方法论意义》的讲座。

    本次讲座,余作胜老师从九、十部乐的发展脉络及发展情况入手,先对九、十部乐进行了大致的介绍。隋朝九部乐《清乐》、《西凉》、《龟兹》、《天竺》、《康国》、《疏勒》、《安国》、《高丽》、《礼毕》的成立到结束只有30年的时间。大部分音乐史教材都有谈到,唐代初期的九部乐是沿用了隋代的九部乐。而余作胜教授提到,这一说法并不正确。其从《情况考》及《通典》中逐一阅读排查,发现了时间上的矛盾与冲突。唐朝的九部乐只是在数量上与隋朝相同,贞观14年的时候唐代确立了新的九部乐,二者的实际内容是有一定差别的。而十部乐中,例如《高丽伎》、《康国伎》,这两部伎是唐朝占领了周边国土使其归顺,才在保留其原本风俗的情况下,将周边的归入了唐代音乐之中。

余作胜老师在研究各种同内容书籍,对于每一个条目和每条材料都进行详细的分析,并且对于书中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再收集各种辅助资料,得到更加完善可靠地结论。向同学展示了一次该如何入手去研究史料的正确步骤。值得一提的是,唐代音乐文化的繁荣,对于周边国家产生了很大影响,尤其是日本,中国历史上遗失的唐朝乐器目前在日本尚保有原样。

   讲座最后,余作胜老师为我们播放了理论研究中的一些分析方法,并且劝诫每一位同学能够热爱中国古代的音乐文化。只有多读一些中国古代的音乐文献巨作,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才能为今后自己的科研理论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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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