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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级免费师范生面试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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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3级免费师范生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根据学校2013级免费师范生面试工作安排和程序,结合各专业学科特点,重点考察和了解学生从事教师职业所要求的素质、能力、发展潜能、人格特质及心理素质,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了解情况、奠定基础。

二、面试对象

我校2013年招收的所有免费师范生。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2013级免费师范生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纪委·监察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后勤集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2013级免费师范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  长:祁晓玲、谢名春

成  员:薛建强、柏成华、杜  伟、朱建军、杨晓野、任立刚、梁亮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免费师范生面试办法,对各单位面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处理有关事务,对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各有关学院应成立免费师范生面试工作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免费师范生面试工作。

四、面试内容及要求

根据实际,我校2013年免费师范生面试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方式如下:

(一)心理素质测试

主要开展心理健康水平、人际沟通能力等心理素质和人格特质测试。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负责,与2013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试工作合并进行,不单独组织。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在对2013级新生统一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后,如发现个别免费师范生存在突出心理问题,下一步不宜从事教师职业,可书面报告给学校“2013级免费师范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身体素质测试

主要对学生身体健康情况及是否存在残疾等方面进行检测。由后勤集团校医院负责,与2013级新生体检工作合并进行,不单独组织。学校校医院在对2013级新生统一进行体检后,如发现个别免费师范生存在突出身体问题,下一步不宜从事教师职业,可书面报告给学校“2013级免费师范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三)综合素质测试

主要对学生普通话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综合素养等进行面试,面试的具体内容、方式、时间由承担免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的各相关学院自行确定,并组织进行。

五、时间安排

自新生报到入学后开始,承担免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的各有关学院,就可开展2013级免费师范生面试工作,9月26日前应全面完成。具体面试的时间和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通知和组织学生进行。

六、其他问题

1.2013年免费师范生面试为基本情况面试,不做水平区分。面试结束后,学院面试工作组填写《四川师范大学2013年免费师范生面试成绩评分表》并在学院教务办存档备查。

2.鉴于免费师范生是单独批次录取学生,其招生录取工作具有显著特殊性,免费师范生的面试原则上主要为下一步培养工作了解情况、做好准备,不进行淘汰。经面试后,如发现个别学生的确存在突出问题、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由组织面试单位认真研究后于9月27日前,书面报告给学校“2013级免费师范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3.经学校“2013级免费师范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为确实存在突出缺陷,下一步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个别学生,学校不再与其签订免费师范生培养协议,其不再享受免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和待遇;学生只能统一调整至指定的非师范专业就读,其中,文科类考生只能调整至“广告学”专业就读,理科类考生只能调整至“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就读,且在读期间不得进行第二次专业调整。

开展免费师范生面试工作,涉及到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坚持原则,杜绝人情因素等,确保面试工作的正常进行和面试结果的客观有效。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13年免费师范生面试成绩评分表

 

 

 

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四川师范大学2013年免费师范生面试成绩评分表

 

学院:                  专业:                 面试时间:

    面试要素

     与标准

 

学  生 姓 

 

1语言表达

2仪态举止

3综合素养

表达准确、简洁、大方,具有培养潜质

举止文明,穿着得体,无多余动作,有培养潜质

热爱教师职业,具有培养潜质

 

 

 

 

 

 

 

 

 

 

 

 

 

 

 

 

 

 

 

 

 

 

 

 

 

 

 

 

 

 

 

 

 

 

 

 

 

 

 

 

 

 

 

 

 

 

 

 

 

 

 

 

 

 

 

 


 

 说明:面试结束后,各有关工作组在对应栏目记载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由组长签字确认并在学院教务办存档备查。

面试考核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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