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4】25号),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制定音乐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办法及有关事宜:
一、推荐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冉 涛 黄志伟
成 员: 李德隆 侯宝平 李亚梅 任茜
汪黎明 陈启云 龚亚虹 杨文 杨瑜 汪浩 曹乐 谢琳 李晓蓓 崔贵东 宋晶 吴进 刘毅 宋浩楠
咨询电话: 84480833 谢琳 84480823李晓蓓
举报电话:84480803 黄志伟
二、综合评价程序:
1.符合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选拔基本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自愿申请,在教务处网站(http//jwc.sicnu.edu.cn)下载并填写《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于9月15日下午4:30前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规定,我院2016年推荐名额为基础性指标4名,支持性指标1名,奖励项指标1名,共计6名。根据文件要求的基本条件和前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确定免试硕士生初步推荐名单,9月16日中午12:30前公示名单。9月16日下午15:30笔试,9月17日上午9:00面试。
3.考试安排:
9月16日下午15:30 笔试:《音乐综合知识》。 地点:音A502
9月17日上午9:00 面试:
音乐学:演唱声乐作品一首,演奏器乐作品一首。(伴奏自带)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声乐作品两首(伴奏自带)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器乐作品两首。(伴奏自带)
地点:音A502
音乐学(作曲与指挥):专业笔试 地点:音A502
4.综合评价成绩按三年专业平均成绩、专业笔试及面试成绩进行综合折算(三年专业平均成绩占80%,专业笔试及面试的平均成绩占20%.其中专业笔试分数满分100分,面试分数满分200分。),加分项不得超过10分(加分政策按《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推荐名单。
5.上述各程序及拟推荐名单都将在学院宣传栏及学院网页进行公示。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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