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发〔2016〕5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学院各年级(系)辅导员、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大学生中国梦学习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根据中央文明办和团中央、团省委有关通知要求的部署安排。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为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重温中华民族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引导我院学生党团员树立“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的坚定信念,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报学院党委同意,分团委研究决定,在我院学生党团员中广泛开展“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开展好此次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党团员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重温中华民族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激发当代大学生对英雄的崇敬之情,倡导在祭奠先烈、先人、先贤的过程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引导当代大学生珍惜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幸福生活,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使当代大学生接受一次生动形象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二、活动时间
3月29日至4月4日。其中4月1日(周五)为全院统一活动日,在成都市烈士陵园举行统一的祭扫瞻仰活动。
三、活动形式和内容
1、网上祭奠。网上祭奠是中央文明办倡导的文明祭奠方式,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采取集中组织上网或个人自主上网的方式,通过登录中国文明网、中国青年网、民族魂等网站开展网上祭奠签名、了解清明习俗、搜集英烈故事、举办网络班会、主题论坛等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抒发对革命先烈的敬仰和热爱之情。
2、院内祭奠。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可在院内组织召开主题团日、班会,“清明怀想”诗歌散文朗诵比赛、读一本英烈书籍、写一篇祭奠有感或作文、听一个英烈故事、为英烈献上一首诗、唱一曲赞歌等活动,表达自己对英烈的崇敬和怀念之情。
四、活动要求
1、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接此通知后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认真安排部署,做好相关组织工作,把做好“清明祭先烈共铸中华魂”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观的有力抓手,引导学生党团员积极参与网上开展的各板块活动,让更多学生了解英烈的事迹,表达缅怀之情。
2、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在组织学生党团员开展祭奠活动时,要遵守纪律、注意安全,营造和保持活动氛围的庄严和肃穆,确保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
3、学院分团委组织部、宣传部,学生会信联部要认真做好活动情况信息报送、数字统计及活动总结,加大对特色活动的宣传力度。
4、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要将活动情况整理成材料(以图文形式)后,以支部为单位,于4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1323448694@qq.com。
5、联系人:何城宇15378171214 景瑞婷18180475072
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分团委
2016年3月28日
附件:“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祭扫瞻仰活动须知
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祭扫瞻仰活动须知
—、名额分配
单位 | 名额 | 单位 | 名额 |
教工党支部 | 不限 | 研究生党支部 | 3 |
声乐系学生党支部 | 3 | 音教系学生党支部 | 3 |
器乐系学生党支部 | 3 | 作曲系学生党支部 | 3 |
分团委(团支部) | 12 | 学生会(班委会) | 12 |
共计:39人 |
注:请各单位于3月30日12点前将参加祭扫瞻仰活动代表姓名、学号、联系方式以表格形式发送至1323448694@qq.com邮箱。(分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不占用此名额)
二、注意事项
1、集合时间、地点:4月1日上午8点10分,成龙校区图书馆;
2、乘车路线、站点:乘坐332a公交车,在幸福梅林站下车,换乘186路公交车,在琉大路南站下车,步行至成都市烈士陵园;
3、祭扫瞻仰活动代表务必着正装或素服,佩戴党徽、团徽、工作证;
4、祭扫瞻仰活动代表必须听从活动组委会安排,讲纪律、顾大局;
三、其他
1、分团委组织部、学生会纪检部制定好活动安全预案和安保工作;
2、分团委宣传部拟定好活动流程并做好拍摄工作;
3、学生会网络部切实做好活动线上宣传、互动工作;
4、两委办公室准备好党旗、团旗、学院锦旗,并做好往返车票、花圈、小白花的财务预算;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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