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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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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班、高职班):本科205分,各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专科175分。

 

二、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班、高职班):本科200分;专科185分。

 

2.音乐学(理论)类专业:本科245分。

 

3.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专业:本科290分。

 

4.录音艺术类专业:本科285分;专科265分。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专业:本科280分。

 

6.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270分,专科250分。其中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音乐表演类其他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本科层次不低于40分,专科层次不低于30分。

 

三、戏剧影视舞蹈类专业

 

1.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本科310分;专科295分。

 

2.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本科220分;专科195分。

 

3.舞蹈类专业:本科210分;专科190分。

 

4.服装表演类专业:专科200分。

 

5.编导类专业:本科205分;专科195分。

 

四、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本科70分;专科65分(三州考生55分)。

 

注:体育类专业满分为100分,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编导类专业满分为300分,其余各类专业满分均为400分。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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