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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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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蔓延,保证学院师生健康和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安排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1、成立音乐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黄志伟  李亚梅

副组长: 刘秋灵  谢琳  李晓蓓

成员:  胥必海 谭春艳  李松兰  汪浩  陈尧  郑巧 

      杨文    曹乐   邓维薇  宋晶  刘毅  罗毅

      吴进   王艺霖  宋浩南  李炯

疫情防控工作联系人:刘秋灵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学院疫情防控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并及时向学校沟通汇报学院情况。


2、设立专项工作组

(1)师生安全工作组

组长:刘秋灵

副组长:邓茗洪  罗毅

主要职责:承担疫情防控期间全院师生员工健康教育和人员管控任务。

(2)宣传和舆情管理组

组长:谢琳 

副组长:张渝浠

主要职责:承担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宣传和舆情管理工作任务。

(3)教学管理工作组

  组长:李晓蓓

  副组长:崔贵东

  主要职责:负责疫情防控期间教学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量的统计。

(4)线上教学支持组

组长:黄菊

副组长:曹乐

主要职责: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协助任课教师解决涉及线上教学技术方面的问题。

(5)开学工作组

组长:李亚梅

副组长:汪浩

主要职责:负责学院开学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学生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学院开学工作预案。

每个工作组由组长和副组长负责本组成员的组建和具体工作方案的制定。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四川省、成都市和四川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部署安排,坚持学院统一领导、各工作组分工负责,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科学防治、师生安全、教学顺畅。

1.健全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群防群控,不折不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实现中央精神、上级部署、学校要求校内全覆盖,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凝聚师生力量共同战胜疫情。

3.提高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4.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采取措施劝其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隐瞒、缓报、漏报、谎报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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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