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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方案
时间:2020-02-28 13:57:24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查看:1569

    在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下,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在2020春季学期即将开学之际,更为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蔓延,保证学院师生健康和正常教学工作秩序,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通知精神,我院成立开学工作组,负责疫情期间学院开学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及师生疫情防控事宜,特制定本方案。

组长:李亚梅

副组长:汪浩

成员:杨文 胥必海 谭春燕 李松兰 陈尧 郑巧 曹乐 谢琳 吴进 李炯


一、音乐学院开学前期工作

根据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最新文件要求,学校决定推迟春季学期开学时间,2020年2月底前暂不开学。在学校发布返校通知及正式开学前:

1. 自2020年2月1日起,与学院师生安全工作组密切联系,实时掌握学院职员工及外聘教师的健康状况。

2.自2020年2月20日起,以学院各部门及教研室为单位掌握未返蓉教职员工(包括外聘教师)的返蓉日期,交通工具(车/班次、座位号),途经地区等详细轨迹信息。

3. 自学校发布返校通知之日起,以教学班级为单位全部掌握学院学生的返蓉日期,交通工具(车/班次、座位号),途经地区等详细轨迹信息。

4.自学校发布返校通知之日起,与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组密切联系,按照课程类型分类,做好疫情期间各类课程开课的行课实施方案。

5. 完成开学前对学院办公室,教室,琴房的彻底清洁,对教学用具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6. 目前仍在外省(不含湖北)的教师,若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的,按照现居住地要求进行医学隔离观察,暂缓返蓉;川内教师近期与湖北等10个重点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应严格服从属地管理,认真做好居家或医学隔离观察14天,14天后身体健康状况无异常,持有效证明返蓉;所有外地返蓉的学生,返回成都后全部在宿舍集中隔离14天,学院安排志愿者协助辅导员实时监控学生健康状况。

7. 按照学院师生人数,根据学校统筹申领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相关防控物资。(待定) 


二、音乐学院开学期间工作

8. 自开学之日起,与学院师生安全工作组密切联系,实时掌握学院职员工及外聘教师的健康状况。

9.完成学院教学,办公场地、教具表面清洁消毒,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

10.疫情期间101音乐厅,201音乐厅等密闭聚集型教学场地暂不举办各类音乐会,如有实践安排,由教研室主任报教务办批准并严控参与人数;严格限制204、205排练厅授课人数,学院教室增加日消毒次数,保持通风,杜绝聚集性疫情传播。

11. 以宿舍为单位,掌握每日学生健康状况。

12. 加强因病缺勤管理。任课教师做好学生缺勤、早退、请假记录,部门及教研室负责人做好教师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3. 疫情期间学院不组织大型聚集性集体活动。 


三、音乐学院开学工作应急预案

14. 学院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驿河3组201号)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15. 学院学生如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16.在学院B103设立临时隔离区,学院师生如在教学区域内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先行安置进入隔离区,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17. 学院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18. 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并根据学校统一部署进行隔离管控,如隔离期间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及时就医。

19. 学院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本人及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并上报学校。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