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制定音乐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方案。
一、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 黄志伟 李亚梅
成 员: 汪浩 李松兰 谢琳
杨文 胥必海 谭春艳 杜定然 杨瑜 陈尧 郑巧 曹乐 李晓蓓 罗毅
崔贵东 邓维薇 宋晶 王艺霖
咨询电话: 84480811 罗毅 84480823 崔贵东
举报电话:84480805 谢琳
二、基本要求:
参照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中的基本要求执行(详见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官网主页2021年8月30日的通知)。
三、综合评价程序:
1.符合《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基本要求,相关学生可在结合自身发展与专业学习要求充分考虑的前提下,自行填写专业调整申请表(附件1)交拟转入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10日下午16:00,逾期的学生,学校将不再受理其申请。
2.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规定,我院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拟接收专业调整学生名额 10 名。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音乐学院专业调整工作将组织接收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严格按照考试成绩排名录取。若考试成绩排名靠前学生自愿放弃则依次递补。9月13日下午18:00前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报送学校教务处。
3.考试时间、地点
2021年9月13日 13:00-14:00 (笔试) 音乐学院502
14:00-15:00 (面试)音乐学院502
4.考试科目
笔试:音乐综合知识
面试:音乐学专业 《声乐》、《钢琴》演唱演奏作品各一首
器乐专业 《器乐》演奏作品两首
流行演唱 《演唱》演唱作品两首
声 乐 《声乐》演唱作品两首
5.成绩计算:
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科目数
6.排名方式: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7.上述各程序及拟推荐名单都将在学院宣传栏及学院网页进行公示。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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