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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关于2022级学生组建音乐教育“四力”拔尖人才实验班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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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单位

音乐学院

二、依托专业

音乐学

三、项目名称

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四力”拔尖人才实验班

四、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坚持“以本为本、四个回归”,深入推进学校“培养目标+教育理念+教学制度+培养模式+教学评价”融合的“五位一体”培养体系建设。结合“六卓越一拔尖”计划 2.0,全面培养音乐学专业学生学科素养、教育素养、社会素养、国际素养四大素养,造就一批卓越教师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为学校引领区域教师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教学成果支撑。

五、总体目标

实验班通过2年半(5个学期)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实践,力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形成音乐学专业方向完善的人才综合素养培养体系;为把我校建设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贡献力量。

音乐教育“四力”培养具体为,根植四川,面向基础教育需要,培养能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担当学校美育教育的具备教育教学力、音乐专业力、活动指导力、文化传承力的新时代的音乐教师,实验班的建立将:

1.为专业建设服务: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2.为教师发展服务:培养一批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优的卓越教师后备力量。

3.为学生服务:培养超越现有专业局限与学科局限,专业素养高、学术能力精、综合素养强、有创造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

4.为学科竞赛服务:对标音乐学专业竞赛设置人才培养方案,以赛促教,为学科竞赛储备高水平选手。

六、实验班介绍

实验班旨在立足我院实际,采取择优选拔、重点培养、充分保障的方式,培养具有较宽广的国际视野,较强专业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较高的政治素养的音乐学专业拔尖人才。

实验班以四川师范大学办学定位为准则,以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音乐学专业为依托,以中学音乐教师教学能力培养为核心,在此基础上强化专业技能。教学厚植中华传统文化,学生通过修习,能养成良好音乐素质、表达力和人文情怀,掌握新媒体授课应用技术,具备优秀的中学教学技能,突出的音乐教师发展能力。

七、学生报名

1.四川师范大学2022级学生(音乐学专业培优生入选人员优先);

2.有意愿进入实验班且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专业调整申请。

八、录取人数

15-30人

九、选拔流程及时间安排

1.实验班招生宣讲,11月15日至11月22日。学院向2022级全体学生宣讲本通知精神,线下宣讲会时间定在11月20日(星期一)13:30在音乐学院B502会议室召开,11月24日17:00系统申请截止。

2.音乐学院审查申请人员资格并组织面试。

3.面试工作将于2023年12月3日前完成,详情以《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四力”拔尖人才实验班考试须知》(另发)为准。

4.音乐学院完成相应的选拔考核工作,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十、考核内容

遵循“学生自愿、择优录取”,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依据声乐、钢琴、自选专业技能(第二乐器、舞蹈、戏曲自弹自唱四个方面的综合得分筛选实验班学生名单。

考核内容:

1、声乐:自选声乐作品一首,钢琴伴奏自备。

2、钢琴: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3、自选专业技能:乐器演奏、舞蹈展示、戏曲三项技能中任选一项参加考核。乐器演奏不包括钢琴,不使用伴奏;舞蹈展示可为片段展示,可自备舞蹈音乐;戏曲自选一首曲目,自备伴奏音频或清唱。

4、自弹自唱:自选一首自弹自唱曲目现场展示。

注:合唱指挥、教学能力:音乐教育“四力”拔尖人才实验班学生第一学期结束后,将进行合唱指挥、教学能力专门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将退出实验班。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3年11月14日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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