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定音乐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方案。
一、推荐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 李亚梅
成 员: 谢琳 李松兰 汪浩 杨文 胥必海 谭春艳 杜定然 陈尧 郑巧 曹乐 卢莉 熊昕若 罗毅 张艳玲 李炯 刘铮
咨询电话:李炯 84480815 刘铮84480816 张艳玲84480823
举报电话:谢琳 84480805
二、综合评价程序:
1.符合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选拔基本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自愿申请,在学院官网(http://music.sicnu.edu.cn/)下载并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推免生申请表》于2024年9月5日下午16:00前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规定,我院2025年推荐名额15名,根据2025年各专业毕业人数比例,音乐学专业(不包括公费师范生)6名,音乐表演专业9名。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2025年推免研究生学院将不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严格按照总评成绩分专业排名遴选。根据推荐指标名额情况分别按专业、按1:1.2的比例确定音乐学院免试硕士生拟推荐名单:音乐学专业(不包括公费师范生)8人、音乐表演专业11人;其中音乐学专业(不包括公费师范生)综合排名第7名、第8名的学生;音乐表演专业综合排名第10名、第11名的学生,若各专业综合排名靠前学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则依次递补。2023年9月13日下午16:00前公示名单。
3. 总评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百分制)=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80%+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百分制)×20%。
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不包括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大学英语水平考试及人才培养方案之外的先修课程、等级考试。课程成绩按照该课程首次考试成绩计算。
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以学生工作部奖学金评定计算方式为准。同一专业学生因转专业等原因导致综合素质测评基本分不一致的,统一按《四川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基本分75分做归一处理。
(2)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对在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予以加分(加分政策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推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3)推免生总评成绩计算:
总评成绩=综合成绩+加分
总评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排名方式:
学院对学生总评成绩进行分专业排名,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按照排名从高到底的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总评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先后,予以排名推免。
符合推免资格、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推免名单公示之前提交书面声明,并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存档。
5.上述各程序及拟推荐名单都将在学院宣传栏及学院网页进行公示。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推免生申请表.xls (0.02M)
[下载]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