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制定音乐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方案。
一、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 黄志伟 李亚梅
成 员: 汪 浩 李松兰 谢琳
杨 文 胥必海 谭春艳 杜定然 杨 瑜 陈 尧 郑 巧 曹 乐 卢 莉
熊昕若 王艺霖 陈 昊 刘 泳
咨询电话: 84480813 王艺霖 84480823 熊昕若
举报电话: 84480805 谢琳
二、基本要求:
参照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中的基本要求执行(详见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官网主页2023年8月28日的通知)。
三、综合评价程序:
1.符合《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基本要求,相关学生可在结合自身发展与专业学习要求充分考虑的前提下,自行填写专业调整申请表交音乐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音乐楼505)。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6日下午16:00,逾期的学生,将不再受理其申请。
2.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规定,我院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拟接收音乐表演专业调整学生名额10名。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音乐学院专业调整工作将组织接收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严格按照考试成绩排名录取(特别提示:总成绩及每一科成绩未达到及格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不予录取)。若考试成绩排名靠前学生自愿放弃则依次递补。9月10日中午12:00前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报送学校教务处。
3.考试时间、地点
2023年9月8日 13:00-14:00(笔试) 音乐学院502
14:00-15:00(面试) 音乐学院502
4.考试科目
笔试:音乐综合知识
面试: 器乐专业 《器乐》演奏作品两首
流行演唱 《演唱》演唱作品两首
声 乐 《声乐》演唱作品两首
5.成绩计算:
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科目数
6.排名方式: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7.上述各程序及拟推荐名单都将在学院宣传栏及学院网页进行公示。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3年8月31日